“我老婆最近有点性冷淡,我买‘迷奸水’是给她用的,这怎么算犯法?”北京一男子网购“迷奸水”,用于改善夫妻之间的关系,却被警方抓获,检方已对其提起了公诉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
原来,这名20多岁的男子张某是来京务工人员,他忙于工作与妻子聚少离多,难得在一起想亲热下,可妻子却没以前有热情了。张某为了自己下半辈子的“性福”,决定玩点刺激的。
于是张某花了1300多元买了几种情趣药品,偷偷加到了妻子的饭菜中,但发现没什么效果。于是张某一咬牙又花了2400多元购买了情趣神器“迷奸水”。可张某刚在网上下好单,就被网警监控到了。
当张某拿了快递准备晚上和妻子“嘿咻”时,民警突然出现将张某拿下。可让人啼笑皆非的是,被抓的张某一脸懵逼,直到民警问起“迷奸水”一事,他才知道自己买的居然是合成毒品。张某后悔不已,但是不懂法不代表就不会处罚。目前,检方已对张某进行了批捕。
如果妻子突然对你失去了以往的热情,那就要小心了,在这物欲横流、人心浮躁的社会中,有很多人未能抵挡住诱惑,作出了违法,甚至犯罪之事。
所以此时夫妻双方应该促膝而谈,好好地沟通下,如果还能继续过下去,那就继续过,如果不能,那就好聚好散,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张某购买“迷奸水”警方是怎么知道的?
其实,警方在网络上的布控范围已经非常之广,像违禁品一类的东西,如果在网上购买,那是逃不过警方的监控的,所以希望大家打消购买违禁品的念头,别把自己玩进了监狱。
张某迷奸自己的妻子,这构成强奸罪吗?
其实,合法夫妻之间不存在对妻子性权利的侵犯。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即便丈夫不顾妻子的反对,违背了妻子的性意志,采用暴力或者其他手段与妻子强行发生性关系的,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关系的行为,不能构成强奸罪。
可当夫妻二人感情破裂且分居、在离婚诉讼阶段,丈夫唆使其他男人强奸妻子、长期使用暴力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损害妻子身心健康的,构成强奸罪。
本案中,张某的妻子只是没有以前热情了,但并没有说二人关系已经恶化,也没有说要离婚,所以我认为张某迷奸妻子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。